(一)坚持“三融合”,筑牢法治思维“压舱石”
始终将法治理念作为全局工作的“第一遵循”,推动法治思维与政治建设、业务能力、队伍锻造深度融合。一是“法治+党建”引领方向。将法治建设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定期开展专题研学,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市场监管领域不折不扣落实。二是“法治+业务”提升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信息公开“三项制度”全覆盖,用制度的“笼子”规范权力的运行,近三年来无一起因程序违法或实体错误导致的行政复议被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二是“法治+队伍”锻造铁军。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培训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精准滴灌,并强化柔性执法和相关制度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培训,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既懂业务、更精法律。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会13期,培训人数达600余人次,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聚焦“三化一体”,打造法治监管“新范式”
积极适应发展新形势,探索构建“标准化、精细化、柔性化”一体贯通的法治监管模式。一是执法标准化。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对执法流程、文书制作、证据规格等进行统一规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和裁量基准,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实现“同案同办、同事同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刻度。二是监管精细化。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无事不扰”,对问题集中、风险高的领域“利剑高悬”。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四大安全”领域,建立全链条风险防控,实现从“粗放式检查”向“靶向式治理”转变。三是方式柔性化。秉持“执法为民”理念,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全面梳理市场监管行政法规,大力纠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对市场主体首次发生、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或“轻微不罚”,通过行政指导、约谈提醒、信用承诺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24年以来,共办理各类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案件196起,不予处罚74起,减免罚款420余万元。
(三)聚力“两大环境”,彰显法治为民“真成效”
坚持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守护消费环境。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法治是最好的“定心丸”。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实现企业开办一个环节0.5个工作日内办结,简化了办理流程,提升了办事效率,企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创新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联合公检法司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行政执法+司法联动+跨区域协作”格局,2024年以来,查办商标侵权等案件13件,罚没金额15.2万元,专利核查任务完成率100%。在守护消费环境上,法治是最硬的“保护盾”。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诉转案”衔接,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零容忍”。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2024年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2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大型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5次,累计出动普法宣传人员315人次,接受群众咨询96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提升了市场监管部门形象和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营造了一个学法、懂法、说法和用法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罗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提质增效,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推动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以坚实法治根基、规范执法实践、暖心法治服务,守护辖区市场公平秩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鲁春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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