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投诉人田海超(最初登记为“柴先生”)驾驶豫RH4844货车,隶属于西峡县德龙物流有限公司。他反映,去年向公司缴纳保险费21000元,今年被告知需缴纳24000余元保费,但查询保单后发现仅缴纳3500元交强险,商业险票据未提供,且挂车处于查封状态导致过户遇阻,一系列问题引发投诉。
11月21日接到投诉后,西峡县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田海超取得联系,全面摸清核心诉求。为快速推进问题解决,该部门当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案小组,并于次日组织投诉人与物流公司开展首次调解。针对保费上涨疑问,专案小组联合物流公司向田海超详细解读保险计费规则,明确保费由保险公司系统依据驾驶习惯、行驶路段、违章记录等70余项考核标准智能评分确定,并非企业自主定价,田海超当场表示理解。关于商业险票据争议,经核实系田海超上年尚欠4168元保费未缴清,在专案小组协调担保下,田海超缴清欠款,物流公司随即出具商业保险发票,田海超对此次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此后,田海超因对发票真伪存疑、保费高低问题两次补充投诉。针对票据甄别超出交通部门职权范围的情况,工作人员如实告知并耐心解释权责划分,获得理解;面对保费争议,部门业务负责人再次解读《保险法》相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并商定调解计划。12月8日,该部门相关负责人组织双方开展当面调解,再次明晰保费上涨的系统评定依据,告知监管咨询途径,物流公司也同意为田海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最终,田海超虽对保费标准仍有不同看法,但对交通运输部门积极负责的态度、多次调解的努力及提供的法律援助给予充分肯定。此次纠纷化解,西峡县交通运输部门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搭建沟通平台,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展现了交通部门高效履职、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刘泳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