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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漯河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成功落地!7月1日起无证禁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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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05-18 16:29:52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5月14日,漯河市市场监管部门成功办理并发放了全市第一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此次首张准运证的发放,不仅是我市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补齐食品运输环节监管短板的重要里程碑,也标志着我市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正式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的新阶段。
           在办理过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规定,对申请企业的运输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与现场核查。经审核,我市经开区一家申请企业成功获批首张准运证。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纳入许可管理的重点液态食品共5大类14个品种,具体包括植物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植物原油)、调味品(食醋、调味料酒)、酒类(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食糖(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以及淀粉糖(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凡从事上述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相应的《运输容器证明》后,方可开展运输活动。需注意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运输容器运输自己生产经营的上述液态食品,无需办理准运证,但运输容器及过程仍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目前距离7月1日的强制执行节点仅余一个半月,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全市范围内从事上述食品散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请务必抓紧时间,尽快前往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或通过线上政务平台申请办理准运证,以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法重点将聚焦于运输容器是否专车专用、是否按规定喷涂“食品专用”标识、是否严格执行运输联单管理制度等。通过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追溯机制,坚决防范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全力守护我市液态食品运输安全防线。(韩宜霖)


    责任编辑:刘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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