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统筹抓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环保问题直接负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履行数据研判、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职责;城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要严格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直接责任;各乡镇(街道)作为属地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带头干,将环保压力传导到村(社区)一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会议要求,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抓好扬尘治理、臭氧污染防控、秸秆禁烧攻坚、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发现问题-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积极谋划生态环保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以生态保护实效为宛城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屏障。
责任编辑:刘泳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