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环保等部门以及全县24家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召开集体警示会议,传达工作要求,部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全县矿山实行安全生产日报告,每日定时上报,动态掌握矿山井下作业、设备运行、环境监测等核心环节的安全状态,及时捕捉异常苗头;
三是深入开展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两项行动,聚焦矿山开发手续合规性、反“三违”工作落实、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等工作,逐矿核查,严查矿山企业隐蔽工作面作业、安全监控造假、下井作业人数不清、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形成“一矿一档”台账,单列问题清单,确保闭环管理;
四是县乡两级领导带头下沉一线,对全县矿山开展“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直插作业面、直击风险点、直问责任人,发现问题立即交办整改。
五是强化应急处突能力,组织全县矿山企业开展透水、冒顶等专项应急演练,配齐配强井下避险设施和救援装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救援。(常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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