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成立自然资源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同时,该局还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择优选取5名同志任“专职调解员”,实现办公有场所、回避有地方、调解有阵地。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与各乡镇、相关部门协作联动调解制度,实行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充实各级调解员、劝解员20名。同时,坚持“副科级+股室负责人”包案、每周一到信访局接访等制度,并创新推出信访案件化解“ABC”三类工作法,分级归类,综合施策,实现调解形式多样化、矛盾化解高效能。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加大对法律法规、《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高对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的认可度。同时,定期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选择维权途径,以法治信访助力“平安嵩县”建设。
四是注重案件办理。该局定期对信访工作进行研判、调度,坚持每周通报案件办理情况、每月进行督促指导、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案件得到及时答复。同时,注重调查研究、下访约访,由班子成员带领相关股室、业务骨干不定期到村入户,倾听群众心声,协调解决合理诉求,并针对自然资源领域老案、积案进行专项治理,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信访工作要求督查、督办,从而实现“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确保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稳定,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刘荣卿、赵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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